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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
更新日期:2014-04-30 下一篇 上一篇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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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已经201236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局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261日起施行。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200971公布的《作业场所职业健康监督管理暂行规定》同时废止。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 骆琳

二○一二年四月二十七日

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

第一章

第一条 为了加强职业卫生监督管理工作,强化用人单位职业病防治的主体责任,预防、控制职业病危害,保障劳动者健康和相关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用人单位的职业病防治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对其实施监督管理,适用本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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