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等效采用国际标准ISO 1757:1996《Personal photographic dosemeters》。该国际标准内容完整,技术成熟,结构合理,叙述明确,可操作性强,完全可供我国从事个人胶片剂量监测的工作人员参考和应用。同时,为了适合我国的实际情况,在编制过程中我们对原标准的个别内容作了适当增、改和删。
    - 按照汉语习惯对一些编写格式和标准的表述进行了修改;
    - 将ISO 1757:1996第二章"规范性引用文件"、第三章"术语和定义"进行了删节;
    - 将ISO 1757:1996"附录C"删去;
    - 将ISO 1757:1996第三章"术语和定义"原3.8条、3.16条,去其"注"而改作正文;
    - 对ISO 1757:1996原8.2.4条"OD(E)"和"OD(Eref)"增加了解释。
    本标准的附录A、附录B是规范性附录。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辐射防护与核安全医学所。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胡爱英、程荣林、王建超。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负责解释。

个人胶片剂量计

Personal photographic dosemeters

(ISO 1757:1996,EQT)

GBZ/T 145-2002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个人胶片剂量计的物理特性,以及检验这些特性的相应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量程自200μsv至1Sv的个人胶片剂量计,且特别适用于对外照射躯体剂量的测量,包括:
    ——测定由X或γ射线所致的个人剂量;
    ——测定由β射线(不论它是否伴随光子辐射)所致的个人剂量。
    本标准不适用于:
    ——附有荧光增感屏的剂量计;
    ——测定中子或其它粒子的胶片剂量计;
    ——测定由脉冲辐射源(如加速器)所致个人剂量的胶片剂量计;
    ——测定光子和中子混合辐射场的胶片剂量计;
    ——核径迹乳胶。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在本标准中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堪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ISO 4037-1:1996,X and gamma reference radiation for calibrating dosemeters and doserate meters and for determining their response as a function of photon energy—Part1: Radiation characteristics and production methods。
    ISO 4037-2:1997,X and gamma reference radiation for calibrating dosemeters and doserate meters and for determining their response as a function of photon energy—Part2: Dosimetry of X and gamma reference  radiation for radiation protection over the energy range from 8 keV to 1.3 MeV and from 4 MeV to 9MeV。
    ISO6980:1996,Reference beta radiation for calibrating dosemeters and doserate meters and for determining their response as a function of beta radiation energy

    IEC846:1989,Beta、X and gamma radiation dose equivalent and dose equivalent rate meters for use in radiation protection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个人胶片剂量计 personal photographic dosemeter
    由置于含一片或多片过滤片的胶片盒内的一枚或多枚照相胶片所组成的剂量计,藉此可由各种过滤片下感光乳胶胶片的光密度测量值求得辐射剂量的量。
    注:本标准将"个人胶片剂量计"简称"剂量计"。
3.2 过滤片(器) filter
    剂量计的一部分,它能改变入射到感光乳胶上的辐射的强度。
3.3 透射光密度 optical transmission density
    在相同光束几何条件下,开窗通量与样品透射通量之比的常用对数值。
3.4 反射光密度 optical reflection density
    在相同光束几何条件下,标准样品绝对反射通量与样品反射通量之比的常用对数值。
3.5 特性曲线 characteristic curve
    描述已知能量的给定辐射在给定条件下所得的感光乳胶光密度与指定过滤片下校准量间函数关系的曲线。
3.6 潜影(像) latent image
    受到诸如可见光、紫外光或核辐射等能直接电离或间接电离的辐射作用后在照相乳胶上发生的不可见变化,冲洗后能转化为可见影像。
3.7 潜影稳定性 stability of latent image
    不论从潜影形成到乳胶显影间的时间多长,也不论该期间内环境条件(温度或湿度)怎样,在给定光学特性的乳胶上形成的潜影最终能够显像的程度。
3.8 衰退 fading
    在乳胶上形成潜影到显影期间潜影(即潜在信息)随时间推移而造成的损失。这种损失受诸如温度和湿度等环境条件的强烈影响。
3.9 负感现象 solarization
    通常在高水平辐照情况下产生的、光密度随辐照量增大而减少的现象。
3.10 约定真值(Q) conventional true value
    一个量在感兴趣点上的最佳估计值。
3.11 响应(R) response
    由探测器读数求得的某量估算值M与该量约定真值Q之比。
3.12 照相乳胶的灵敏度(S) sensivity of a photographic emulsion
    光密度的变化△OD与校准量约定真值的相应变化△Q之比。
3.13 (标称量程的)下限 lower limit (of the nominal range)
    一组未经照射的胶片光密度平均值加上2倍该平均值的实验标准偏差所得的光密度相对应的校准量之值。
3.14 (标称量程的)上限 upper limit (of the nominal range)
    相应于感光乳胶灵敏度(S=△OD/△Q)为正值、透射光密度不小于0.4Gy-1及反射光密度不小于0.2Gy-1时的校准量Q之值(已考虑饱和与负感现象)。
3.15 性能系数(P) coefficient of performance
    性能系数(P)描述一组测量值相对于约定真值的偏离。
    对一组由n个测量值xi组成的测量列上值由下式给出:
                          

    此处x'为标准量值的约定真值。
3.16 对照样品 control specimens
    与样品试验时所用的类型和批号相同的、作参考用的胶片包、胶片盒或剂量计。
3.17 校准量 calibration quantity
    为了确定经单独照射或放在特殊胶片盒内照射后照相乳胶的特性,用以度量照射用辐射之物理量。
3.18 转换系数 conversion coefficient
    用于将一个物理量转换成另一个物理量的系数。
4 剂量计外貌描述与设计要求
    个人胶片剂量计由两部分组成:
    a)胶片包,包括:
    ——封装在防护包装材料内的光敏部分,由涂在一层或多层薄基片上的一层或多层感光乳胶组成。胶片防护层在冲洗前不应除去。
    ——为保护光敏乳胶不受光照,以及必要时不受外界化学和机械因素影响的防护包装材料。
    b)胶片盒,能放一枚或多枚胶片的小盒,借助此盒能营造实测辐射场及照射条件,且在许多情况下该盒使辐射能量估算成为可能。为避免边缘效应,过滤片面积应足够大。
5 分类和命名
5.1 分类
    量程为200μSv至1Sv的个人胶片剂量计作如下分类。
5.1.1 按辐射能量范围划分的剂量计级别
    根据辐射类型和辐射能量范围[在此能量范围内剂量计的响应能满足表1中k)项性能检验要求]的不同,个人胶片剂量计可分成以下五级:
    a)1级:测量能量范围约在250keV至9MeV间的X和γ射线的剂量计。
    b)2级:测量能量范围约在20keV至250keV间的X和γ射线的剂量计。
    c)3级:测量能量范围约在20keV至9MeV间的X和γ射线的剂量计。
    d)4级:测量最大能量从0.5MeV至4MeV的β辐射的剂量计。
    e)5级:测量最大能量从1.5MeV至4MeV的β辐射的剂量计。
    注:由于光子最高能量已扩展至50MeV,因此1级和3级剂量计的响应最好扩展至50MeV的响应。
5.1.2 按水蒸气耐受性划分的剂量计类别
    根据剂量计对水蒸气耐受性的不同,个人胶片剂量计可分成以下两类:
    a)W类:能满足表1中g)项性能(对水蒸汽或/和光化学试剂的耐受性)检验要求的剂量计。
    b)Y类:不能满足表1中g)项性能检验要求的剂量计。
5.2 命名
    应根据剂量计对辐射类型和能量的适应范围、对水蒸汽的耐受性以及感光乳胶的量,参考国际标准命名个人胶片剂量计。
    例如:个人胶片剂量计ISO 1757-1-W-3。
6 量
6.1 为了获得和报告表1中a)至h)各项性能检验的结果,所用的校准量应是空气比释动能或组织吸收剂量,可根据具体辐射类型选择其一。由于这些项目实质上都是相对检验,因此如果未作其它说明,所有照射都可在自由空气中或人体模型上进行。
6.2 当检验结果取决于个人胶片剂量计对辐射能量和辐射入射角响应性能[见表1中k)和i)]时,该检验结果应当用个人剂量当量(见附录A)来表示。
7 性能要求
7.1 个人胶片剂量计的性能应满足表1中各项所规定的要求。
7.2 胶片制造商应对表1中a)至g)各项照相感光乳胶的性能进行检验,并提供这些性能检验结果的信息。
7.3 胶片盒制造商应对表1中h)项胶片盒的物理性能进行检验,并提供该项性能检验结果的信息。
7.4 负责选定胶片和胶片盒、并将它们组装成剂量计的机构,应对表1中i至k)各项的性能进行检验(在多数情况下这些检验是交由指定的性能测试实验室完成的),并提供这些性能检验结果的信息。
8 检验方法
8.1 一般检验条件
      本标准列出的检验方法有时是为评价包括胶片和胶片盒组成的整个剂量计的性能,有时则是仅仅为了评价胶片盒里胶片、胶片盒或胶片上照相乳胶的性能。

8.1.1检验样品及对照样品
    提供检验样品及对照样品(见3.16条)的方法应与制造商专用的方法相同。
    对照样品应和检验样品一样来自相同制造商的同一批产品,特别要求两者过滤片的数量与材质相同。
    根据检验项目不同,可以对整个剂量计,或只对裸露的胶片进行照射。
    除另有说明外,应指明检验是否在人体模型上进行。
8.1.2 预试验条件
    在作任何检验前,待检的或用作对照样品的剂量计均应在室温20±2℃、相对湿度45%—75%的大气环境中放置4—20h。空气比释动能率本底应不超过0.25μGy/h。
8.1.3 正常试验条件
    除非另有说明,应在20±2℃室温和45%—75%相对湿度条件下、以正常(垂直)入射角照射进行检验。空气比释动能率本底应不超过0.25μGy/h。
8.1.4 参考辐射
8.1.4.1 1至3级剂量计
    对于X和γ辐射试验,应据表2至表4所列条件选择辐射,以便覆盖待检剂量计的标称能量范围。这些辐射的特性、产生它们的方法及几何条件均可参见ISO4037-1。
    根据所需的能量和剂量率,高能γ辐射的参考射线束(光子辐射能量4MeV至9MeV)可从ISO 4037-1所介绍的如下万法中选择:
    a)用5MeV质子轰击碳靶由12C(p,p'γ)12C反应获得4.44MeVγ射线束;
    b)用质子轰击氟靶由19F(p,αγ)16O反应获得6.13MeVγ射线束;
    c)用热中子以及钛和镍经俘获反应获得6MeV和9MeVγ射线束,
    照射期间,样品周围空气中应保持电子平衡。如果因环境的原因不能达到这个要求,则应在样品前放置一些合适的建成材料,以确保电子平衡(或在高能电子辐射情况下的短暂电子平衡)。
8.1.4.2 4至5级剂量计
    在进行下述检验时,照射剂量计的辐射能量应在这些剂量计所涵盖的能量范围内。用于试验的β辐射应从ISO 6980所介绍的辐射中选择,以便覆盖试验剂量汁的有用能量范围

8.1.5 辐射场强度
    校准用的辐射场强度应大至足以使照射朔间潜影的变化可忽略不计。


表1 个人胶片剂量计性能要求

检验性能

要求

检验方法

a)乳胶光密度均匀性
(属于感光乳胶)
本试验旨在确保胶片乳胶的均匀性。

1至5级:

1)对于每一乳胶样品整个表面上透射光密度和反射光密度测量值的最大值与最小值之差应小于0.05。
2)样品光密度均值的标准差,对透射光密度应小于0.02,对反射光密度应小于0.05。

8.2.1

b)潜影稳定性
(属于感光乳胶)本试验旨在检验正常试验条件下潜影的衰退行为,以确保在剂量计正常佩戴周期内保留贮存的剂量信息。

试验样品与对照样品比对时得到的偏差应不大于校准量的10%


8.2.2 

c)抗老化性
本试验旨在鉴定胶片感光乳胶对使用前非正常保存条件的耐受能力

1)     人工老化
试验样品与对照样品比对时得到的偏差应不大于校准量的 20%。灰雾本底水平的光密度均值相对于对照样品值的变异系数应不超过0.10。

2)     自然老化

a)和b)两项要求。

 8.2.3

d)光子能量效应
(属于感光乳胶)
本试验旨在鉴定不同光子能量对胶片感光乳胶光密度影响的差异

各批胶片导致相同光密度结果的校准量之比值的变化应不大于乳胶标称量程的10%。

 8.2.4

e)标称量程
(属于感光乳胶)
剂量计标称量程试验旨在核实对剂量计量程最低要求的满足清况。

1)     下限

校准量下限相应的光密度值,是在灰雾本底光密度均值上至少加上2倍灰雾本底标准差。

2)     上限(已考虑饱和及负感现象)

标称量程上限是依据校准量最大值Q来确定的,此时感光乳胶的灵敏度s=△OD/△Q应为正值,而且透射光密度至少应为0.4Gy-1,而反射光密度至少应为O.2Gy-1

 8.2.5

f)光不透明性
(属于底片)
 

处理过的试验胶片上应观察不到斑纹或不均匀现象。样品底片有效面积上光密度均值与对照样品光密度均值之差应不超过3倍对照样品光密度均值的标准差。

 8.2.6

g)包装材料的水蒸汽耐受性
(属于底片)
本试验仅用于W类剂量计。

1)     潜影衰退

与对照样品相比,其偏差均值应不超过校准量之值的 10%。

2)     响应变化

   同上。

3)     灰雾本底光密度变化

   与对照样品相比,本底偏差的均值应不超过0.05。

 8.2.7

h)过滤片和塑料盒的质量控制
(属于胶片盒)
 

1)     材料厚度均匀性

   对各个过滤片和胶片盒样品前言,因材料厚度变化所致过滤片下面感光乳胶光密度最大值与最小值之差、应小于光密度均值的5%。对同一个过滤片或胶片盒样品而言,其光密度均值的标准差应小于光密度均值的2%。

2)     过滤片中可能含有的(天然)放射性核素的影响

   过滤片下胶片样品与标准胶片之间光密度均值之差应不超过0.05。

 8.2.8

i)角响应
(属于剂量计)
本试验旨在评估剂量计相对于辐射正常入射(0°)时的角响应。
 

H'p(E,α)为个人剂量当量(深部或浅表)的约定真值,其中E为辐射平均能量,α为人体模型内测量点的角度,Hp(E,α)为剂量计作试验时测得的个人剂量当量。
于是,角响应R(E,
α)=Hp(E,α)/H'p(E,α)便可求得。这样,比值R(E,α) /R(E,O)亦可算出。这些比值应不超出以下变化范围值:
   1.0±20%(对1和2级),
   1.0±30%(对3级),
·
   1.0±50%(对4级),,
5级不要求实验。

 8.2.9

j)剂量计背面照射的影响
(属于剂量计)
辐射正常入射时与从背面(即反向)照射时剂量计响应的比较。
 

所有级别。

作试验的剂量计,应测量和说明辐射从背面照射与正面照射时其响应的比值。
 

 8.2.10

k)能量响应
(属于剂量计)
本试验旨在确定剂量计的能量响应。基本上只作为型式试验进行一次。当系统(如过滤片、算法)有重要变化时才重复此实验。

1至4级
 
①设H'p(E,O)为平均能量E、辐射在作试验用的人体模型测量点上以垂直照射(0
°)时的个人剂量当量约定真值,Hp,i(E,O)为n个剂量计中第i个测得的个人剂量当量值(深部或浅表),则性能系数的绝对值|P|

    

  应:

    0.10(对1级),
0.20(对2级),
0.35(对3和4级)。

  ②相对偏差应满足:

  |Hp,i(E,0)-H'p(E,0)|/H'p(E,0)

       ≤0.30  (对1和2级)

     ≤0.45 (对3和4级)

  ③变异系数

       

         对所有级别的剂量计均应不大于0.35[式中,Hp(E,O)为HP,i(E,O)的平均值]。

4级
仅对浅表个人剂量当量Hp(0.07)进行试验。

5级

   没要求试验。
注:假如精细计算不同过滤片部位的光密度,以满足在感兴
趣的辐射能量范围内的性能要求,则这种算法对使用各个剂量计的所有用户应均能有用。 

 8.2.11

 

 

表2 窄谱“A”系列1)

高压

平均能量

附加过滤片厚度2)(mm)

kV

keV

40

33

0.21

60

48

0.6

80

65

2.0

100

83

5.0

120

100

1.0

5.0

150

118

2.5

200

163

1.0

3.0

2.0

250

205

3.0

2.0

300

248

5.0

3.0

注:1)窄谱系列特别适用于剂量计的能量响应试验。

    2)总过滤包括调整到4mm铝的固定过滤。

 

 

表3 宽谱“B”系列1)

高压

平均能量

附加过滤片厚度2)(mm)

kV

keV

60

45

0.3

80

58

0.5

110

79

2.0

150

104

1.2

200

134

2.0

250

169

4.0

300

202

6.5

注:1)当用其它方法不能得到符合条件的辐射强度时才应当用宽谱系列。

    2)总过滤包括调整到4mm铝的固定过滤。

 

 

表4 放射性核素系列

放射性核素

γ辐射能量(keV)

半衰期(a)

241Am

59.54

433

137Cs

661.6

30.1

60Co

1173.3和1332.5

5.272


8.2 方法
8.2.1策乳胶光密度均匀性检验[见表1-a]
    应对每一批胶片的乳胶作1.0光密度检验,并应从下列辐射中选定检验用的合适参考辐射:
    a)1级:137Cs或60C的γ辐射;
    b)2级:从8.1.4款中选定能量范围低于250keV的任何参考辐射;
    c)3级:从8.1.4款中选定任何参考辐射。
    d)4或5级:最好选用90Sr/90Y源的β辐射(见ISO6980)。
    对每一批产品的乳胶,随机地选取10个胶片包照射,得到相应于光密度为1.0的校准量之值。对 每一个乳胶,在其表面上选取均匀分布的10个不同点测量光密度,确定每一个样品光密度最大值和最 小值之差,并计算平均值及其标准偏差。
    用常规操作方法对同一面胶片表面进行密度测量。
    本检验可能会因照射条件和显影方法的不同而受到影响。因此,应将这两个因素的 影响控制至最小,以确保检验结果有效。
8.2.2 潜影稳定性检验[见表1-b]
    应对每一批胶片的乳胶作本项抗衰退检验。
    对每一次乳胶检验,准备2组样品,每组5个胶片包,各组分别标以字母A和B以示区别,后者用作对 照样品。
    用参考辐射(见8.1.4款)照射A组。这样,其光密度值应在检验乳胶特性曲线的准直线部分上。
    将A组和B组样品在正常试验条件下贮藏30d。贮藏期结束,对未经照射的B组,像A组那样受 到相同校准量值的照射。放置24h后,再一起冲洗所有胶片。
8.2.3 抗老化性检验[见表1-c]
8.2.3.1 人工老化
    应对每一批胶片的乳胶作本检验。
    对每一次乳胶试验,准备8组样品,每组3个胶片包,各组分别标以字母A至H。将A至D组样品 在温度为50±1℃、向大气敞开的干燥箱(无去湿剂)里放置7d,而将E至H组样品在正常试验条件下(见8.1.3款)放置。
    热处理后4~20h内对A至C组,以及E至G组(对照样品)在以下条件下用一种参考辐射完成照 射:
    a)A和E组胶片包所受照射的校准量值相应于乳胶量程的1/4;
    b)B和F组胶片包所受照射的校准量值相应于乳胶量程的1/2;
    c)C和G组胶片包所受照射的校准量值相应于乳胶量程的4/5。
    对D组胶片包以及H组对照样品一起进行热处理,但均不进行照射。
    对上述所有胶片同时进行显影,测定照射过的各组胶片的校准量,分别计算试验样品组和对照样品 组的校准量平均值,比较这两个平均值。
    测定并比较两组未照射胶片的本底光密度的平均值。
8.2.3.2 自然老化
    取数量足以进行表1中a)和b)项试验的胶片包,在制造商提供的条件下保存1个月。
    按8.2.1和8.2.2款给出的方法完成这些试验。
    其试验结果应落在表1中a)和b)项规定的要求限度内。
8.2.4 乳胶的光子能量效应检验[见表1-d]
    应对每一批胶片的乳胶作本检验。
    对每一次乳胶检验,准备2组样品,每组4个胶片包,两组分别标以字母A和B。A组用参考辐射照射,B组用其能量对乳胶能量响应最大的辐射照射。
    a)1级和3级:A组用参考7辐射(60Co或137Cs)照射B组用8.1.4款中能量接近于60keV的辐射(例如241Am的γ辐射或65keV平均能量的"A"系列辐射)照射。
    b)2级:除了选自8.1.4款的参考辐射能量应在100keV至250keV范围内之外,采用上述同样的 方法。
    c)4级和5级:除了选用两种不同的β辐射(见ISO6980)进行照射外,采用上述同样的方法。
    校准量之值应选得恰使光密度大约为1,计算两个比值之积[Q(A)/Q(B)]×[OD(E)/OD(Eref)], 此处Q(A)和Q(B)分别为A组和B组相应的校准量之值,OD(E)和OD(Eref)分别为能量响应最大的辐 射组和参考辐射组相应的光密度之值。
8.2.5 标称量程检验。见表[1-e]
8.2.5.1 下限检验
    如果为了覆盖量程,使用了一一些乳胶灵敏度不同的胶片包,则应对其中最灵敏的乳胶进行本检验。
    用下列参考辐射并以校准量下限相应的强度照射3包胶片:
    a)1级和3级:137Cs或60C的γ辐射;
    b)2级:平均能量为248keV的"A"系列辐射;
    c)4级和5级:90Sr/90Y的β辐射。
    在正常试验条件下,同时冲洗照射过的胶片以及10枚从同一批乳胶胶片中选取的未照射的胶片。 测量未照射胶片的光密度,确定这些测量值的平均值及标准偏差。测量照射胶片的光密度,计算平均 值。
    在对照样品光密度均值上加上2倍标准偏差,并与照射样品光密度均值作比较。后者应大于前者。
8.2.5.2 已考虑饱和及负感现象的上限检验
    如果为了覆盖量程,使用了一些乳胶灵敏度不同的胶片包,则应对其中最不灵敏的乳胶进行本检 验。
    准备2组分别标以组号为A和B的胶片包,每组3个胶片包。照射A组,以使其校准量等于上限Qul;照射片组,以使其校准量等于上述值加上0.1Gy即Qul+0.1根据两组光密度OD的平均值,按下式 计算上限灵敏度:
                 S=[OD(Qul+0.1)-OD(Qul)]/0.1
8.2.6 胶片包装纸的光不透明性检验[见表1-f]
    应随机选取一些胶片包完成本检验。
    用光亮度为1000cd/cm2的氙灯照射胶片包1h,胶片包应离光源足够远,以免使胶片的温度超过30℃,并应使胶片的一面垂直于光辐射。然后,在相同条件下照射胶片包另一面1h;再在相同条件下照 射胶片包的4个边缘各1h。同时冲洗试验胶片和对照样品,并比较它们光密度的磁纹和均匀性。测量 每枚胶片10个不同点上的光密度,计算每一胶片光密度的平均值及标准偏差,比较这些数据。
8.2.7 W类剂量计包装胶片的水蒸汽耐受性检验[见表1-g]
    只有W类剂量计胶片包应进行本项检验。
    准备6组样品,每组5个胶片包,各组分别标以字母A至F,以示区别。
    按下法处理各组胶片:
    a)A组:照射后暴露于湿气中;
    b)B组:在不与湿气接触的条件下照射,然后放置;
    c)C组:在湿气中暴露后再照射;
    d)D组:在不与湿气接触的条件下放置,然后照射;
    e)E组:暴露于湿气中;
    f)F组:不经任何处理。
    B、D和F组分别为A、C和E组相应的对照样品。
    照射胶片包时(先照A和B组,再照C和D组)应控制照射强度以使所得校准量值大约相当于试验 乳胶量程的中间值。作湿气处理时,将A、C和E组胶片包在(38±0·5)C温度、88%~92%相对湿度的 通风橱里放置7d;不作湿气处理的B、D和F组对照样品在正常试验条件下放置。
    对A和C组的两步操作应抓紧连贯完成。
    六组剂量计应同时显影,测定A、B、C和D组的校准量之值,测量E和F组的光密度值。计算每一 组结果的平均值,然后计算下述差异:
    A和B组的差异,确定潜影的衰退;
    C和D组的差异,确定灵敏度的变异;
    E和F组的差异,确定本底光密度的变异。
8.2.8 过滤片的质量控制[见表1-h]
    应对过滤片材料或胶片盒作本项检验。
8.2.8.1 过滤片材料均匀性检验
    从制作过滤片的板材上非毗邻地剪取10块与过滤片面积相同的样品,将每一块样品分别与10个 胶片包一起夹住。选用8.1.4款中能量处于33keV至137Cs/60Coγ辐射间的参考辐射(以适合于被试验 的过滤片材料),在自由空气中照射这些过滤片-胶片包组合件。
    校准量值的选择应便所得的光密度值为1.0±0.5。
    对每一片乳胶,测量均匀散布于表面10个不同区域的光密度值,计算每枚胶片单位面积光密度之 平均值。无论是过滤片还是胶片盒,只要是新生产的,就应对其中每一种过滤片重复做本检验。
    注:不同的的胶片-胶片盒组合件作本试验也可能产生变异。作为过滤片的存放盒,由于对每个 胶片盒实际上通常仅作一次光密度测量,因此为了得到平均结果应从新交货的胶片盒中随机地选取至 少50个样品进行本检验。
8.2.8.2 放射性检验
    在过滤片(例如锡或铅过滤片)可能含有放射性物质的情况下,应检验来自这些放射性核素的辐射 对于光密度测量的影响。
    准备A、B两组胶片包,每组5个。将A组胶片包与过滤片一起放入胶片盒中,或与过滤片夹在一 起。将A组和侣组(对照样品)在正常试验条件下(见8.1.3款)按正常的佩带期放置。同时处理两组 胶片,测量每片胶片的光密度值,计算各组平均值。比较检验组和对照组胶片的结果。
8.2.9 剂量计角响应检验[见表1-i]
    对每一批胶片乳胶试验,剂量计均应置于人体模型上完成照射。辐射入射角应在两个互相垂直的 平面上,其中一个平面通过平行于剂量计短边的对称轴,另一个平面通过平行于剂量计长边的对称轴。 在每种情况下,照射所用的人射角应固定为0°、30°、45°和60°;剂量计应放在人体模型上照射;照射距离 应恒定且足够大,以照遍整个人体模型表面。
    准备7组分别标以字母A至G的剂量计,每组3个。所有剂量计均应以相同的个人剂量当量值照 射,由此产生的光密度值应在乳胶特性曲线的准直线段内。A组以0°入射角(正常人射角)照射;B组和C组剂量计各自绕剂量计的长边和短边转动30°角后照射;用同样的方法,对D组和E组转动45°后照 射,对F组和G组转动60°后照射。应使用以下参考辐射(见8.1.4款):
    a)1级:平均能量为248keV的"A"系列辐射,及137Cs或60Co的γ辐射;
    b)2级:平均能量为65keV的"A"系列或241Am的辐射,及平均能量为248keV的"A"系列辐射;
    c)3级:平均能量为65keV的"A"系列或241Am的辐射,及137Cs或60Coγ辐射;
    d)4级:204Tl和90Sr/90Y的β辐射(参见ISO6980);
    e)5级:没要求试验。
    对于给定的辐射能量E,计算入射角为α度时剂量计响应R(E,α)与正常入射(0°)时响应R(E,0)之比。由表A2中给出的角校正因子f(d,E,α)可求得用于计算响应值的约定真值,深度d的取值为0. 07mm或10mm。
    注:本检验的结果以无量纲的比值表示,是为了避免剂量当量测量中引入绝对误差。

8.2.10 背面照射影响检验[见表1-j]
    本检验应在人体模型上完成,并应使用以下参考辐射(见8.1.4款):
    a)1级和3级:137Cs或60Co的γ辐射;
    b)2级:平均能量处于100keV和248keV间的X辐射;
    c)4级和5级:90Sr/90Y的β辐射(参见ISO 6980)。
    准备AB两组胶片包,每组3个。将A组胶片包装入胶片盒内,把它们放在人体模型上照射,照射 时离源的距离应恒定,且强度应使所得的个人剂量当量值落在特性曲线的准直线段内。使用相同的胶 片盒,取出A组胶片包置换以B组胶片包,将胶片盒翻转180°后在同样条件下照射它们(背面照射)。
    分别计算剂量计正面照射和背面照射的响应平均值,比较两个平均值。
8.2.11 剂量计能量响应检验[见表1-k]
    对于每一批胶片,每一系列辐射,或每一种能量,剂量计都应置于人体模型上在正常人射条件下完 成本检验。
    应使用以下参考辐射(见8.1.4款)照射随机选取的5个剂量计,并使它们所得的个人剂量当量值 相同:
    a)1级: 平均能量为248keV的"A"系列辐射,及137Cs或60Coγ辐射;
    b)2级: 平均能量为33keV的"A"系列辐射:
           平均能量为58keV的"B"系列辐射,或241Amγ辐射,
           平均能量为79keV的"B"系列辐射,
           平均能量为134keV的"B系列辐射,
           平均能量为248keV的"A"系列辐射;
    c)3级: 同2级,且再加上137Cs或60Co的γ辐射;
    d)4级: 204Tl和90Sr/90Y的β辐射(参见ISO 6980)
    e)5级:没要求检验。
    对于每一类参考辐射,用于这些检验的、人体模型内的个人剂量当量(深部或浅表)约定真值H'p (d,E,0),应由空气比释动能或组织吸收剂量校准量Q(E,0)按下式求得:
                 H'p(d,E,0)=Q(E,0)·c(d,E,0)
    此处c(d,E,0)为由相对校准量Q(E,0)转换成特定参考辐射在辐射正常人射条件下的个人剂量当 量之加权平均转换系数。附录A给出了随辐射类型(光子书辐射)及能量E而变化的、在ICRU组织平 板人体模型内深度d=O.07mm和d=10mm处的c(d,E,O)值。
9 识别
   
剂量计应有简单、唯一、牢固的识别标记。标记的方法不应直接或间接地损伤胶片乳胶的有用部分,也不会以任何方式改变胶片的光密度。
10 标识和附加说明书
10.1 标识
10.1.1 单片胶片标识
    胶片包应有必要的标识,以说明剂量计的来源、失效日期及响应特性。
10.1.2  箱装胶片标识
   盛放胶片包的每个箱子(或其它盛放容器)应在所附的标签上标明如下信息:
    a)制造商的名称或商标;
    b)完整的牌号(级别、类别、种类)
    c)系列号或生产批号;
    d)失效日期。
10.2 附加说明书
    每个盛放胶片包的箱子或其它包装容器里必须附有说明书,说明书上至少应记有如下信息:
    a)剂量计的全称(见5.2条);
    b)制造商的名称和商标;
    c)胶片的设计量程;
    d)冲洗方法。

附录A
(规范性附录)
转换系数和角校正因子


    在本标准中,对大多数检验而言,校准量使用了空气比释动能Ka(对光子)和空气吸收剂量Da。但是,对于剂量计的角响应和能量响应检验使用了ICRU推荐的实用量个人剂量当量(深部或浅表)Hp(d)。
    下面给出了由Ka(对光子)和Da(对β辐射)转换成ICRU组织平板人体模型深度d=0.07mm和d=10mm处的个人剂量当量之转换系数c(d,E,α)。该人体模型的尺寸为30cm×30cm×15cm,质量组成为76.2%氧、11.1%碳、10.1%氢和2.6%氮,密度为1。转换系数c(d,E,α)随辐射类型(光子或β辐射)、辐射能量E及辐射入射角α(0°~60°)而变化。作为一级近似,该转换系数可被分解成如下两部分:
            c(d,E,α)=c(d,E,O)×f(d,E,α)
    式中:c(d,E,O) 辐射正常入射时的转换系数;
         f(d,E,α ) 深度为d、能量为E和入射角为α时的角校正因子。
    表A.1中的转换系数c(d,E,O)值,对光子的引自ISO 4037-2,对β源的引自ISO 6980。
    角校正因子f(d,E,α)给在表A.2中,对于光子的值是利用参考文献[1]公布的数据计算而得的,对于β源的值是引自ISO 6980。应指明的是,这些校正因子强烈受到剂量计至源的距离的影响。
    对于光子或β辐射,个人剂量计实际校准或测定响应时,应使用尺寸为30cm×30cm×15cm的PMMA人体模型。照射时个人剂量计应固定在人体模型的正面。应当说明的是,对于固定在PMMA人体模型表面上的个人剂量计的读数,未对该人体模型和同样大小的ICRU组织平板人体模型之间反散射的差异进行校正。
   注:参考文献1:
    GrosswendtB. The angular dependence and irradiation geometry factor for the dose equivalent for photons in slab phantoms of tissue-equivalent material and PMMA. Rad.Prot.Dosim.,1991,35,pp221-235.

表A.1 由空气比释动能至个人剂量当量的转换系数c(d,E,0)1)

辐射类型

平均能量(keV)

c(0.07,E,0)

c(10,E,0)

窄谱系列:

 

 

 

A40

33

1.29

1.22

A60

48

1.57

1.68

A80

65

1.72

1.89

A100

83

1.71

1.87

A120

100

1.67

1.80

A150

118

1.61

1.72

A200

163

1.49

1.57

A250

205

1.42

1.48

A300

248

1.37

1.42

宽谱系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