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职防〔2007〕1号
关于举办全省职业卫生业务骨干劳动卫生与环境卫生学
硕士研究生课程进修班的通知
各市职业病防治院(所),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根据省卫生厅《关于下发广东省2006年卫生技术人员培训计划的通知》(粤卫办函(2006)155号)中培训省职业卫生业务骨干精神,经研究决定举办全省职业卫生业务骨干劳动卫生与环境卫生学硕士研究生课程进修班。受省卫生厅的委托,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目标:通过本期培训,保证每个地级以上市职业卫生机构有经过职业卫生知识系统培训的业务骨干,使各地有职业卫生工作领军人物。
二、培训方式:由我院与北京大学医学部联合举办《劳动卫生与环境卫生学研究生课程进修班》。按教育部规定,第一学年集中面授学习,学习期满成绩合格者,由北京大学研究生院医学部分院颁发研究生课程班进修结业证书。具有学士学位,符合在职人员申请学位的基本条件,并通过国家教育部公共卫生硕士专业学位联考,经北京大学医学部资格审核并通过复试,可接受为申请北京大学公共卫生硕士,课程班学习课程成绩4年有效。
三、培训内容:职业卫生与环境卫生学。重点培训职业卫生相关的实用理论、实用知识和实用技能。课程包括:
1.高级职业卫生与环境卫生学(包括职业病临床);
2.职业与环境流行病学(包括工业卫生调查方法);
3.高级卫生化学(包括毒物化学分析);
4.劳动卫生学进展(包括工程工艺学、职业卫生评价);
5.分析误差与质量控制;
6.劳动生理与功效学;
7.医学实验设计与统计分析;
8.工业毒理学与中毒急救;
9.职业卫生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
四、招生名额:本期进修班共招生50名。
五、报名条件:
(一)具有本科学历。
(二)45周岁以下(1962年1月1日后出生)。
(三)职业病防治院(所)或疾控中心职业与劳动卫生科的在职人员。
(四)从事职业卫生工作3年以上。
(五)具有一定英语基础。
(六)身体健康。
(七)在职业卫生工作中有突出贡献的,上述条件可适当放宽。
六、报名方法:
(一)自愿报名与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法。各市按上述报名条件推荐3~4名,经入学考试考核后录取2名。
(二)报名表、个人简历及学历证书复印件于2007年3月5日前寄我院科教科,地址:广州市新港西路海康街68号 广东省职业病防治院科教科收,邮编:510300,联系人:伍津,联系电话:020-89023911,传真:020-84189225。
(三)经资格审查后,通知报名者参加考试,并组织考核择优录取。
七、学习地点:由广东省职业病防治院负责安排。
八、学习时间:2007年4月-2007年8月,其中集中面授时间为2.5个月。
九、授课教师:北京大学、我院和国内外知名职业卫生专家、教授。
点击下载附件:《广东省职业卫生业务骨干培训班》报名表
二○○七年二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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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词: 卫生 职业病△ 培训班△
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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抄送:广东省卫生厅科教处、计财处、法监处,各市卫生局,北京大学,北京市学位委员会,广东省学位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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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职业病防治院办公室
2007年2月1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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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对:胡世杰 (共印80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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