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职防〔2006 〕17 号
关于举办全省职业卫生技术服务专业技术人员培训班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卫生部关于开展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资质审定工作的通知》〔卫监发(2005)318号〕要求,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的专业技术人员必须经业务培训并考核后持证上岗。为继续加强专业技术人员的业务培训工作,满足全省职业卫生服务机构工作需求,受省卫生厅法监处委托,我院定于2006年5月29至6月1日在深圳市龙岗区举办一期“全省职业卫生技术服务人员专业技术培训班”。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内容
1.学习《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管理办法》和《广东省职业卫生服务机构评审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2.实验室质量管理体系建立与文件编写。
3.职业病危害因素标准检测方法。
4.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的采样程序。
5.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的评价。
6.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评价程序和方法。
二、培训对象:
各单位从事及拟从事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与评价、现场采抽样、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评价工作的未经培训考核的专业技术人员。已取得培训合格证的人员无需参加本期培训。
三、报到时间与地点:2006年5月29日在深圳市布吉南岭村求水山度假村报到(联系电话:0755-28701999转会务组)。
四、乘车路线:
1.在各地乘火车或汽车到深圳火车站或深圳市罗湖汽车站,出站后在广场换乘106路公共大巴,到南岭花园站下车,前行约100米即到南岭求水山度假村。
2.乘汽车到深圳市布吉汽车总站、布吉宝龙大厦站或布吉水径汽车客运站,出站后可乘市内出租汽车(绿颜色的士车)约10元,可到度假村。
五、参加培训人员每人交资料费80元,培训费480元。差旅及住宿费回单位报销。
六、参加培训的学员须填写培训班回执单,务必于2006年5月18日前用电话传真到我院(传真号码:020-84189225;联系电话:020-89021772,联系人:李伟均,徐绮庆),以便安排住宿。另须填写“广东省职业卫生服务机构专业人员培训申请表”,连同免冠大一寸彩色近照两张(办证用)于报到时交会务组。
七、经培训和考核合格者,由省卫生厅发给“广东省职业卫生专业人员培训合格证”,并授予继续医学教育Ⅱ类学分6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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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专业人员培训申请表

二○○六年五月十二日
  

主题词: 卫生 职业病 培训 通知

抄送: 省卫生厅法监处,省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深圳市龙岗区卫生局。

广东省职业病防治院办公室     2006年5月12日印发

校对:胡世杰                    (共印160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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