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职防〔2006〕9号
关于举办急性化学物中毒救治培训班的预通知

各有关单位:
    随着我省工业的发展及化学品的广泛应用,在生产活动和日常生活中,化学性中毒事故时有发生,给劳动者和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造成极大的危害。为了贯彻落实国务院《突发公共卫生事故应急条例》,提高各级医疗卫生单位医务人员对化学性中毒原因分析和对中毒病人进行院前急救等知识水平,及时抢救中毒患者生命,我院拟定于2006年4月中旬在高明市举办“急性化学物中毒救治培训班”。现将有关事宜预通知如下:
一、培训内容:
1.广东省职业中毒特点与对策探讨(广东中毒急救中心黄汉林主任医师主讲);
2.化学中毒事故的病因识别(广东中毒急救中心李来玉主任医师主讲);
3.院前急救对中毒救治的影响(中大附二院蒋云龙教授主讲); 
4.血液净化在急救医学中的应用(广州军区总医院苏磊主任医师主讲);
5.急性化学物中毒的临床救治(广东中毒急救中心邝守仁主任医师主讲);
6.气体中毒的救治与进展(广东中毒急救中心陈嘉斌主任医师主讲);
7.突发职业中毒事故现场应急处理(广东中毒急救中心丘创逸主任医师主讲)。
二、培训对象:
各医院医务科负责人、急诊科医师;各市职防院(所),市(区)、县疾病控制中心、镇预防保健所专业人员。
三、培训时间:3天。具体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四、经培训考核合格者,授予省级继续医学教育I类学分4分(项目编号:06231201102)。
请各单位将参加培训班学员的回执于2006年3月22日前寄回或传真到广东省职业病防治院劳动卫生科(地址:广州市新港西路海康街68号;邮编:510300;传真电话:020-84189225;联系电话:020-89021772;联系人:李伟均、徐绮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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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急性化学物中毒救治培训班学员回执

二〇〇六年三月八日

主题词:卫生 化学中毒 培训 通知

抄送:厅法监处 应急办 继续医学教育办公室

广东省职业病防治院办公室     2006年3月9日印发

校对:温贤忠                    (共印200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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