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粤职防〔2005〕38号 关于举办急性化学物中毒救治培训班的预通知 各有关单位: 随着化学品的广泛应用,在日常生活和生产活动中,化学性中毒事故时有发生,给劳动者和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造成极大的危害。为了贯彻落实国务院《突发公共卫生事故应急条例》,提高各级医疗卫生单位医务人员和专业人员对化学性中毒原因分析、毒物检测以及现场控制等知识水平,明确病因,及时抢救中毒患者生命。我院拟定于2005年10月举办“急性化学物中毒救治培训班”。现将有关事宜预通知如下: 一、培训内容: 1. 广东省职业中毒特点与对策探讨(广东中毒急救中心 黄汉林主任医师主讲); 2. 化学中毒事故的病因识别(广东中毒急救中心 李来玉主任医师主讲); 3.急性化学物中毒的临床救治(广东中毒急救中心 邝守仁主任医师主讲); 4.院前急救对中毒救治的影响(中山附二院蒋云龙教授主讲); 5.血液净化在急性中毒救治的应用(广州军区总医院 苏磊教授主讲); 6.气体中毒的救治与进展(广东中毒急救中心 陈嘉斌副主任医师主讲)。 二、培训对象: 各医院医务科负责人,急诊科医师;各市职防院(所),市(区)、县、镇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预防保健所应急小组人员。 三、培训时间:3天。具体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四、经培训考核合格者,授予省级继续医学教育Ⅰ类学分(项目编号:05231201)。 请各单位将参加培训班学员的回执于2005年 9月 20日前寄回广东省职业病防治院劳动卫生科(地址:广州市新港西路海康街68号;邮编:510300;联系电话:020-89021772;联系人:李伟均、徐绮庆)。 点击下载附件: 二○○五年八月三十日 |
|
版权与免责声明: 本网转载其他媒体稿件是为传播更多的信息,此类稿件不代表本网观点,本网不承担此类稿件侵权行为的连带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