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职防〔2005〕29号

关于举办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监测技术

及标准检测方法学习班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了贯切实施国家新颁布的职业卫生标准及标准检测方法,规范我省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监测及评价工作,提高专业人员的技术水平。经研究,定于2005年7月25~29日在中山市委党校举办“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监测技术及标准检测方法学习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习内容:

1.介绍职业卫生法规标准体系;

2.介绍新的职业卫生标准及标准检验方法概况;

3.工作场所中职业病危害检测标准的研制规范;

4.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监测技术;

5.实验室检测室内质量控制的技术方法;

6.工作场所空气中重金属及其化合物、非金属及其化合物、有机化合物、粉尘的检测方法;

7.工作场所物理因素的测定方法;

8.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的评价。

二、培训对象:各单位从事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监测的现场采(抽)样人员及实验室理化检验人员。

三、报到时间及地点:2005年7月25日在中山市委党校服务总台报到(地址:中山市博爱六路20号;总台联系电话:0760-8889738;手机:13715552604)。

四、报到当天会务组安排车辆在中山市汽车总站接站至下午5时;5时后可在汽车总站旁乘38路公共汽车到和景大酒楼站下车,再向东步行约300米即到;乘市内出租车约15~20元。

五、参加学习的学员每人交培训费500元、资料费100元,共600元。

六、学习结束经考核合格者,授予省级继续医学教育Ⅰ类学分5分。

二○○五年六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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