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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卫生厅文件 关于公布第二批获得《广东省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资质证书》
根据有关规定,我厅组织评审专家对符合受理条件的申报单位进行现场评审,经审核,韶关市职业病防治院等26家单位获得《广东省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资质证书》(附件1),韶关市职业病防治院等41家单位获得“广东省职业健康检查机构资格”(附件2),现予以通告。
附件:1、获得《广东省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资质证书》单位名单 二○○五年三月九日
获得《广东省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资质证书》单位名单
附件2 获得“广东省职业健康检查机构资格”单位名单
主题词:卫生 职业病Δ 机构 资质 通告
校对:疾控处 温贤忠 (共印120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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