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全省职业健康监护新规范研讨班的通知

粤职防〔2007〕30号


各有关单位:
    为了贯彻2007年10月1日起实施的新修订的强制性国家职业卫生新标准《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GBZ188-2007),进一步规范我省职业健康监护工作,提高职业健康监护工作质量。经研究,定于2007年9月19~21日在佛山市三水区举办一期职业健康监护新规范研讨班。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内容
    1.介绍新修订的职业健康监护相关法规;
    2.职业健康监护国内外研究进展;
    3.职业健康监护的质量控制;
    4.职业健康监护新规范及标准介绍;
    5.接触化学毒物、物理因素、粉尘作业人员健康监护内容与要点;
    6.职业健康监护工作存在问题剖析。
    二、培训对象:各医疗卫生机构拟从事职业健康检查工作的医疗卫生人员。
    三、报到时间与地点:2007年9月19日下午在佛山市三水区华厦酒店报到(地址:三水区新华路42号,酒店联系电话:0757-87738888转会务组)。
    四、乘车路线:从各地乘车到达三水汽车站,出站后可乘1路公共汽车到中旅站下车。亦可乘市内出租车到酒店(约10元)。
    五、参加培训的学员每人须交培训费450元,资料及办证费100元(含培训讲义和李德鸿教授主编的《职业健康监护指南》),共550元。住宿及差旅费回单位报销。
    六、未取得“广东省职业健康检查专业技术培训合格证”的学员必须填写“广东省职业健康检查技术培训申请表”(见附件1),报到时连同本人免冠大一寸彩色近照两张交会务组(办证用)。已取得《广东省职业健康检查专业技术培训合格证》的,请携带培训合格证以便加盖培训登记印章。各单位需将参加人员名单于2007年9月15日前电传到我院劳动卫生科(传真电话:020-89021772,联系电话:020-89021772,联系人:李伟均、徐绮庆),以便安排住宿。因场地限制未收到回执者,不能保证安排。
    七、经培训和考核合格者,发给“广东省职业健康检查专业技术培训合格证”,并授予省级继续医学教育I类学分5分(项目编号:07231201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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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广东省职业健康检查专业技术培训申请表
2. 参加全省职业健康监护新规范研讨班学员回执


                                 二○○七年八月三十一日

主题词: 卫生 研讨班 通知

抄送:省卫生厅卫生监督处,省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

广东省职业病防治院办公室    2007年8月30日印发

校对:胡世杰           (共印160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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