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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办公室关于开展2025年职业病诊断医师考试工作的通知
更新日期:2025-04-17 下一篇 上一篇

各地级以上市卫生健康局(委),省职业病防治院,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提升我省职业健康检查、职业病诊断与鉴定服务保障能力,根据《职业病防治法》《医师法》《职业病诊断与鉴定管理办法》《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职业病诊断医师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我委定于今年6月上旬组织开展全省职业病诊断医师考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类别

(一)职业性尘肺病及其他呼吸系统疾病;

(二)职业性皮肤病;

(三)职业性耳鼻喉口腔疾病;

(四)职业性化学中毒;

(五)物理因素所致职业病;

(六)职业性放射性疾病;

(七)其他类。

考生应当按照与注册的执业范围相符或相近的原则,选择参加相应诊断类别的准入考核。同一年度仅可申报1个诊断类别。

二、考试对象

各地已开展或拟开展职业健康检查、职业病诊断与鉴定工作的机构中的医疗卫生技术人员。具体报名条件见附件。

三、考试内容

(一)法律法规。《职业病防治法》《职业病诊断与鉴定管理办法》《职业健康检查管理办法》《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管理办法》《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职业病诊断医师管理办法》《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职业健康检查机构备案实施办法》以及相关法规政策知识;

(二)标准规范。职业卫生标准、职业病诊断标准、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等相关标准及规范;

(三)职业病防治相关知识。作业现场检测与评价、职业健康检查及监护、职业病临床诊治等相关知识;

(四)职业病诊断与鉴定案例分析。报考职业性尘肺病及其他呼吸系统疾病诊断医师资格的人员除机考外,还需进行阅片考核。

四、考试方法

考试采取人机对话答题方式,题目由系统在题库中随机抽选,一类一卷,考试时长90分钟。机考题目类型分为:单选题、多选题、案例分析题。阅片考核题目类型全部为单选题。

五、报名程序及时间

(一)网上报名(2025年4月15日0:00至4月21日24:00)。

采用网上报名方式进行。报名网址:广东省职业病诊断医师考核管理系统(http://zdys.gdpcc.com:8085/examinee/#/login)。申请人应于报名时间内按要求填报、上传报名材料,并保证所填写信息及上传材料真实、准确、有效。逾期不再接受报名。报名成功后无正当理由不得缺考。如因特殊情况不能参加考试的,须向我委提交由地级以上市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确认的相关证明材料。

(二)资格审核(2025年4月22日至4月29日)。

省职业病诊断质量控制中心负责对报名材料进行审核。对符合要求的报名材料予以受理。对信息填写错误的允许申请人在规定时间内进行一次勘误。凡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不符合申报条件;

2.未使用规定表格;

3.不符合填写规范;

4.未按规定的时间和程序报送材料;

5.其他不符合职业病诊断医师准入考核要求的情形。

(三)准考证打印(2025年5月26日00:00至5月30日24:00)。

通过资格审核的考生于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网站打印准考证,并提前在报名系统下载打印《广东省职业病诊断医师资格申请表》1份,粘贴相片并加盖单位公章,考试当天现场提交给考务人员。

(四)考试时间和地点。考试初定6月上旬在广州举办,具体时间和详细地址以准考证为准。若因突发事件需变更则另行通知。

六、考试结果查询及资格备注

考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不含当日)可在报考网站查询考试成绩。我委将在委官方网站统一公告考核合格人员名单,考核合格人员凭公告持医师执业证书到证书颁发机关备注职业病诊断类别。

七、违规处理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取消考试成绩,并按《医师法》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一)以虚假信息报名的;

(二)由他人代替参加考试的;

(三)考试过程中违反考场纪律的;

(四)报名成功后无故缺考的。


附件:广东省职业病诊断医师考试报名条件说明

 

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办公室

2025年4月10日

(省职业病防治院诊断办联系电话:020-34063160;系统技术支持联系电话:020-38986175)

附件

广东省职业病诊断医师考试报名条件说明

一、报名条件

(一)具有医师执业证书;

(二)具有中级以上卫生专业技术职称;

(三)熟悉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和职业病诊断标准;

(四)从事职业病诊断、鉴定相关工作三年以上。

二、从事职业病诊断、鉴定相关工作三年以上材料说明

符合下列四项材料之一者,可认定为从事职业病诊断、鉴定相关工作三年以上证明材料:

(一)广东省范围内地级及以上市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或职业病鉴定机构开具的从事职业病诊断、鉴定相关工作三年以上的证明材料。

(二)广东省范围内经备案且在有效期的职业健康检查机构、职业病诊断机构出具的从事职业病诊断、鉴定相关工作三年以上的证明材料。

(三)既往参加国家或省级相应专项职业病诊断医师考核并考核合格的合格证书。

(四)既往取得广东省或其它省(自治区、直辖市)职业病诊断医师资格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