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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温的危害及防护
更新日期:2017-06-02 下一篇 上一篇

什么是高温作业?

《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Z1-2010 中规定高温作业:在高气温、或有强烈的热辐射、或伴有高气湿(相对湿度≥80%RH)相结合的异常气象条件下,WBGT指数超过规定限值的作业。

高温作业分类?

1. 高温、强热辐射作业:如冶金工业的炼焦、炼铁、轧钢等车间,机械制造工业的铸造、锻造车间,陶瓷、玻璃、砖瓦工业的炉窖车间,发电厂(热电站)、煤气厂的锅炉间等。

2. 高温高湿作业:如纺织印染,深井煤矿作业。

3. 夏天露天作业:如建筑工地、大型体育竞赛等。



什么是中暑?

中暑是在气温高、湿度大的环境中,从事重体力劳动,发生体温调节障碍,水、电解质平衡失调,心血管和中枢神经系统功能紊乱为主要表现的一种症候群。病情与个体健康状况和适应能力有关。

诊断原则

根据高温作业人员的职业史(主要指工作时的气象条件)及体温升高、肌痉挛或晕厥等主要临床表现,排除其他类型的疾病,可诊断为职业性中暑。

中暑的临床表现?

1. 中暑先兆:在高温环境中劳动或活动一定时间后,出现多汗、口渴、头晕、头痛、全身疲乏、胸闷、心悸、恶心、注意力不集中、动作不协调等症状,体温正常或略升高,不超过38℃。

2. 轻症中暑:除具有中暑先兆症状加重外,同时兼有以下情况之一者:a.面色潮红、胸闷、心率加快、皮肤灼热;b.体温在38.5℃以上;c.有早期周围循环衰竭的表现,如恶心、呕吐、面色苍白、四肢皮肤湿冷、多汗、脉搏细速、血压下降等。

3. 重症中暑:可分为热射病、热痉挛和热衰竭三种类型,也可以出现混合型,如不及时处理,易引起全身衰竭而导致死亡。

热衰竭:病人起病迅速,出现头痛、头晕、多汗、恶心、呕吐,继而皮肤湿冷、血压下降、心律紊乱、轻度脱水,此时的体温正常或稍微偏高。

热痉挛:主要表现为明显的肌 痉挛,伴有收缩痛。好发于活动较多的四肢肌肉及腹肌等,尤以腓肠肌为著。常呈对称性。时而发作,时而缓解。患者意识清,也可因腹直肌、肠道平滑肌痉挛引起急性腹痛。体温正常或仅有低热。

热射病:(包括日射病)亦称中暑性高热,见于在高温环境中从事体力劳动的时间较长者。发病早期有大量出汗、体温高达40℃以上,疾病早期大量出汗,继而皮肤干燥无汗,可伴有皮肤干热及不同程度的意识障碍等。呼吸浅快,脉搏细速,血压正常或降低,烦躁不安,神志模糊、逐渐转入昏迷伴有抽搐。严重者可发送肺水肿、心功能不全、弥散性血管凝血及肝、肾功能损害等严重并发症。

怎么处理中暑?

中暑先兆与轻症中暑:及时脱离高温环境至阴凉处、通风处静卧,观察体温、脉搏呼吸、血压变化。服用防暑降温剂如仁丹、十滴水或藿香正气水等。并补充含盐清凉饮料,经以上处理即可恢复。

重症中暑病人应迅速予以物理降温和(或)药物降温,纠正水与电解质紊乱,并立即送医治疗。

怎么预防中暑?

1. 改善高温作业条件,合理布局生产现场,改进生产工艺和操作流程,注意车间通风,设法隔绝热源,阻挡热量向作业人员直接辐射,供给含盐清凉饮料,消暑解渴的水果。

2. 加强个体防护,如戴防热面罩。

3. 合理安排劳动和休息。

4. 配备防暑物品,如仁丹、十滴水或藿香正气水。

注意事项?

不得安排怀孕职工在35℃以上的高温天气露天作业,以及33℃的工作场所作业;不得安排未成年工在35℃以上的高温天气露天作业,以及《高温作业分级》国家标准中第三级以上的高温工作场所作业。日最高气温达到40℃以上的,应停止室外露天作业,因人身财产安全和公众利益需要紧急处理的除外。

(物理因素监测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