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广东省职业病防治院机构编制
更新日期:2017-01-03 下一篇 上一篇

省职业病防治院(省职业卫生检测中心)为省卫生厅管理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一、主要职责

承担职业病及职业相关疾病的防治、诊疗、康复、科研、培训、健康教育以及基层指导工作;承担职业中毒、核放射、化学物相关的评价、监测、检验、健康监护以及事故的应急救治和调查处理;承担职业病防治机构的技术评审工作。

二、机构设置

根据上述职责,省职业病防治院(省职业卫生检测中心)内设8个科级管理机构,14 个专业科室:

管理机构

(一)办公室(与党委办、监察室合署)。

(二)人事科.

(三)财务科。

(四)科教科。

(五)医务科(护理部)。

(六)质量控制科。

(七)信息装备科。

(八)总务科。

专业科室

(一)职业卫生评价所。

(二)放射卫生防护所。

(三)毒理实验所。

(四)毒化监测所。

(五)物理因素监测所。

(六)职业健康监护所。

七)职业医学检验科。

(八)中毒防治所。

(九)辐射损伤防治所。

(十)基层指导科。

(十一)应急办公室。

(十二)职业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所。

(十三)关键技术研究室。

(十四)《中国职业医学》编辑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