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职业病防治院(省职业卫生检测中心)为省卫生厅管理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一、主要职责
承担职业病及职业相关疾病的防治、诊疗、康复、科研、培训、健康教育以及基层指导工作;承担职业中毒、核放射、化学物相关的评价、监测、检验、健康监护以及事故的应急救治和调查处理;承担职业病防治机构的技术评审工作。
二、机构设置
根据上述职责,省职业病防治院(省职业卫生检测中心)内设8个科级管理机构,14 个专业科室:
管理机构
(一)办公室(与党委办、监察室合署)。
(二)人事科.
(三)财务科。
(四)科教科。
(五)医务科(护理部)。
(六)质量控制科。
(七)信息装备科。
(八)总务科。
专业科室
(一)职业卫生评价所。
(二)放射卫生防护所。
(三)毒理实验所。
(四)毒化监测所。
(五)物理因素监测所。
(六)职业健康监护所。
(七)职业医学检验科。
(八)中毒防治所。
(九)辐射损伤防治所。
(十)基层指导科。
(十一)应急办公室。
(十二)职业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所。
(十三)关键技术研究室。
(十四)《中国职业医学》编辑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