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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电等维修承包招标公告
更新日期:2012-09-05 下一篇 上一篇

广东省职业病防治院水电等维修承包招标公告

 

为进一步推进广东省职业病防治院(以下简称发包人)后勤工作社会化,做到保障有力,厉行节约,现决定将全院水、电、五金类、木器类等的维修、保养、简单安装工作实行包干承包。

一、承包人资质及要求

1.1持有劳动部门颁发合格的《安装电工证》、《维修电工证》、《高压电工证》、《电梯维修证》、《发电电工证》等,投标时须带上述原件、身份证以及复印件。

1.2具有5年以上从事水、电维修工作经验,有相应的服务经验者优先考虑。

1.3对待工作积极向上,责任心强,技术良好,能够吃苦耐劳,适应日、夜班工作。

二、承包项目范围

2.1确保全院(包括怡乐门诊)日常水、电正常工作以及电梯正常运转;保障各科室、公共场所水电、门窗、锁等安装维修工作。

2.2保证怡乐一巷宿舍区、怡乐路8486号宿舍区、海康街宿舍区等三个小区的公共部位的水、电、门窗等日常维修及正常供应。

2.3保证本院内每天24小时电工、设备维修人员值班。

2.4管理好全院电网系统正常供电,负责配电房设备检查、保养、清洁工作,并做好记录。

2.5管理好全院水网系统正常供水,负责水泵房及水表房的设备保养、检查、维修工作, 并做好记录。

2.6负责三台发电机组(院部二台、怡乐门诊部一台)的日常保养工作, 每星期须启动运行12次,并做好记录。市电停电时,需在8分钟内起动发电机并供电到各科室。

2.7负责全院电梯保养、年审及一般性故障排除,确保电梯每天安全运行。

2.8负责SPF动物实验室设备保养和维修工作。

2.9负责ICU急救室设备(医疗设备除外)保养和维修工作。

2.10负责住院楼中心供氧系统、负压系统的转换气灌和一般性维修工作。

2.11负责废水处理系统设备的管理、维修工作。

2.12负责高压氧仓外围供电线路、空压机房等的维修工作。

2.13负责各科室的送排风系统、空调、机械电器等的维修保养。

2.14负责本院弱电线路(如电话小总机输出线路的检修)的维修。

2.15负责全院非专用设备(医疗设备、实验室检测设备及办公电器设备除外)的维修保养工作。

三、承包服务报酬

3.1年度承包费投标最高限价15万元。

3.2中标价为承包总包价,包括承包人(含所聘请工人)的所有工资、奖金、各项补贴、津贴及福利待遇、社保金、节假日加班费和劳动保护的有关费用。

四、双方责任

4.1发包人责任

4.1.1提供两间工作用房,可用于存放工具、材料、维修及作息之用。

4.1.2分期到月支付承包费用。

4.1.3提供全院给排水图和供电线路图。

4.1.4所需维修配件。

4.1.5负责检查、监督,如发现操作失当、违反有关安全规程,或工作成果低劣,有权扣减承包费用、要求无条件返工、甚至终止承包合同。

4.2承包人责任

4.2.1承包人必须聘用持本文中1.1内容证件的专业工人,确保设备使用安全。

4.2.2承包期间,要对上述规定范围内的设备实施定期维护、保养,做到安全、急需时能立即启用。

4.2.3需凭维修申请单申领发包人提供的配件、维修事项要做好登记工作,并请申请维修科室的相关人员签名确认。

4.2.4负责对所有设施、设备的维护、维修,如有人为故意损坏,照价赔偿。

4.2.5做好每天巡查工作,并做好登记,巡查中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通知主管人员。

五、承包期限

承包期限从合同签订之日起计为期壹年。承包期满时,发包人根据下一年度的承包方案,可采用与承包人续约或重新招标。

六、其他事项

6.1 投标须知:请有意向的合格投标人从即日起至20129121200前将投标文件密封后送至广州市新港西路海康街68号省职业病防治院办公楼201房。投标文件需包括投标人的资质证明材料、对本招标公告各项要求的响应说明,承包人员组织架构图,承包运行机制说明,人员监管措施说明等。

6.2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对发包人仓库的物品进行清点并造册登记,经发包人、承包人对册上物品均审核签字后,承包人正式启用仓库及仓库原配物品。在承包期间,承包人对仓库物品的使用必须做好记录,并经发包人签字核准。待承包期满,发包人将依据仓库物品清点册及使用记录册收还相应物品。

6.3承包结束时,承包人交回发包人图纸,并且对承包期间的工程改造内容以图文资料形式描述并向发包人交代清楚。

广东省职业病防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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