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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现代医用实验室建设高级培训班的预通知
更新日期:2010-08-19 下一篇 上一篇

粤职防〔201025

关于举办现代医用实验室建设

高级培训班的预通知

各有关单位:

近年来,各级政府加大了公共卫生体系和科研机构建设的投入,用于新建、扩建、改建实验室的资金逐年增加。但是,目前我国关于医用实验室建设的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不多,而用于实验室建设装修的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不断诞生,建设单位对建筑装修知识较欠缺,设计施工单位缺乏医疗卫生专业知识,因此一些实验室建成后尚不能满足实际工作需求。

为使实验室建设更符合现代化、科学化,和美观、实用、节约的要求,我们组织了一批从事实验室建设的专家和项目负责人,总结并形成一套适合于建设单位(业主)和设计施工单位新建、扩建、改建实验室的经验。为推广经验,经研究,拟定于201010月中旬在广州举办现代医用实验室建设高级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预通知如下:

一、培训内容:

1. 实验室建设的决策与人才配置;

2. 实验室建设总论(历史、概况和发展趋势);

3. 实验室建设的基本原则(设计、施工、监理、验收);

4. 实验室建设工程的程序(立项、预算、代理、报批、结算等);

5.实验室装修工程的设计(装饰、上下水、强电、弱电与网络、空调、净化、通风、消防等);

6.实验室质量控制体系对工程建设的要求(样品、记录管理等);

7.实验室家具、办公室家具与Flexilab模块化实验室设计

8.实验室建设的环境保护与安全,职业危害控制;

9.各类实验室(理化、细胞、分子、病理、临检等)的设计;

10.实验室工程施工、验收、运行和维护;

11.实验室的仪器配制;

12.现场培训(参观4家不同类型的现代实验室,现场答疑)。

二、培训对象:

拟建、扩建、改建实验室的有关单位主管领导、实验室建设项目负责人、实验室主任、基建管理人员;实验室设计、施工、监理人员,专业仪器设备公司。

三、培训时间34天。培训费:600元。

四、本项目为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项目编号:2010-12-07-086(国)),经培训考核合格者,授予国家级继教类学分10分。

五、拟参加培训班的学员,请将回执单(或电子邮件)于2010910日前寄回广东省职业病防治院劳动卫生科。地址:广州市新港西路海康街68号;传真号:02089021772;联系人:李伟均徐绮庆;联系电话:02089021772。电子邮箱:ldwsh@126.com

六、具体办班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附件:参加现代医用实验室建设高级培训班学员回执

年八月十九

附件

参加现代医用实验室建设高级培训班学员回执

单位

姓名

性别

职称

联系电话

 

主题词:卫生  实验室  建设  培训  通知

抄送:省继教委办公室。

广东省职业病防治院办公室            2010年8月19印发

校对:黄瑞妍                                                         (共印200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