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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职业病防治院宣传片制作招标公告
更新日期:2017-12-08 下一篇 上一篇

根据国家有关的政策、法律规定,我院拟对广东省职业病防治院宣传片拍摄制作项目进行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单位参与投标。

1.项目编号:GDZFYSB201712-04

2.项目名称:广东省职业病防治院宣传片拍摄制作

3.项目限价:16万元

4.项目内容:请阅附件

5.交货时间:签订合同后10日内。

6. 合格报价人的基本条件:

   6.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须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6.2经营范围内含有广告设计、制作、发布或从事广告业或市场营销策划服务或企业品牌形象策划等相关内容。

   6.3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7.方案及报价提交截止时间:20171212日下午15:00时前。

8.方案及方案报价递交(或邮寄)地点:广州市新港西路海康街68号,广东省职业病防治院办公楼405房。

9.采购联系人:钟小姐,联系电话:020-34063091 

10.承诺

   10.1 投标人应承诺所提交的资料和数据是真实有效的,否则所引发的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0.2 投标人应保证中标后不再转包或分包【除非有特别规定】。若违反,采购人保留依法追究的权利。

11.投标人的禁止事项:

投标人不得向采购人、招标采购代理机构、评标委员会的组成人员行贿或者采取其他不正当手段谋取中标。


附件

用户需求书

一、说明

1.1.我院本次为宣传单位形象,扩大单位影响力,需要进行宣传片制作采购,具体要求如下:

1)   通过实地拍摄,动画后期,影视特技等手段,全面展示广东省职业病防治院近年来在职业病防治方面的成果和能力,提升广东省职业病防治院形象,宣传片应紧靠主题,利于传播,具有独特的视觉特征和国际化风格,可以被公众的广泛认可。

2)   视频分辨率为全高清:1920*1080,帧速率为24fps

3)   音乐音效合理配乐,通过我方认可。

4)   片长5~6分钟

5)   策划方案要求阐述详尽风格、形式、架构、分镜稿。

6)   视频需在本年12月完成。

                                                   二、资质要求:

2.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要求,供应商参加政府磋商活动应当具备下列条件: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④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⑤参加本次政府磋商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若供应商未符合上述条件的,其磋商将被视为无效。

2.2.供应商在参加政府磋商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指的是: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2.3.供应商获取了本磋商文件并非意味着满足了合格、有效供应商的基本条件,一切均以评委会共同评定确认的结果为准。不合格的供应商、相关的货物、工程和伴随服务,采购方拒绝为其承担任何责任义务,且不予支付任何费用。

三、评审标准与方法

3.1.评审方法:综合评分法。评标委员会在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前提下,对各供应商的价格、技术进行综合评审和独立评分,以综合总得分最高前3名供应商推荐为中标候选人。

详细量化评审内容如下:

技术部分评分(80分)

序号

评审因素

评分标准

分值

1

响应程度

完全满足或优于用户需求书技术及商务要求的,得10分;每出现一条负偏离的扣2分,扣完10分为止。

10

2

项目服务方案内容

视频脚本(服务方案)详尽,具有科学性、合理性、可行性。对项目的设计服务工作有深刻理解,并提出合理化建议。服务方案满足或优于招标文件要求。

优:[21-34]分;良:[11-20)分;一般:[1-10)分。

34

3

服务质量保证措施、进度保证措施

对投标人企业管理制度的完善程度、服务质量措施及进度保证措施的有效性等因素进行评审。

优:[7-10]分;良:[4-7)分;一般:[1-4)分。

10

4

服务响应速度

对投标人的服务响应速度,服务便利性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价:

优:[7-10]分;良:[4-7)分;一般:[1-4)分。

10

5

企业综合实力

取得市级纳税信用A级荣誉证书,得4分;

具备和三大互联网企业(BAT)项目合作经验,得4分;

具备同类项目视频成功经验,得4分;

具备视频项目推广经验,得4分;

备注: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为准,不提供不得分。

16

技术得分合计

80

价格部分评分(20

投标报价

20

投标报价得分=[1-|有效报价-基准价|/基准价]×20。基准价的计算方法:以有效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为评标基准价.

报价超过预算得0分,为非有效标报价,不列入评标价的计算范围。

3.2.评分汇总:

技术部分=各评委评分总和÷评委人数

价格部分总分=统一公式计算得分

综合总分=技术总分+价格总分

(每次评分汇总均精确到二位小数)

3.3.推荐结果:

1、评委会将各供应商技术、商务、价格进行综合汇总,按总分最高者推荐为第一成交人候选人,其次为第二中标候选人。当有两名或以上有效供应商综合总得分相同时,则按以下顺序进行优先推荐:

2、按价格部分得分最高者,优先推荐为中标候选人;

3、若上述第①点得分仍然相同的,则按技术部分得分高者,优先推荐为中标候选人;

评审过程中涉及和产生的所有程序文件、原始打分表格、评审综合评审意见、推荐意见、评标报告等,均须由评委会成员签名确认。

四、开标、评标、定标

1.开标

1.1招标单位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主持开标会。招标人及有关工作人员参加。

1.2投标人必须派法人代表或委托代理人持身份证原件、法人委托书参加开标会。

1.3参加开标的代表应签名报到以证明其出席。

1.4开标前查验投标文件密封情况,确认无误后拆封唱标。

1.5招标单位在开标会上,将公布投标人的名称、投标项目名称、投标报价等,招标单位将作唱标记录,每个投标人应由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在唱标记录上签字确认,投标方此后应退场回避。

2.评标

2.1评标小组负责全面评标工作,根据规定的评分标细则进行综合评议,评标项目以百分数计分,各投标人按得分高低排序。评标人员评议完成后,写出评标报告,择日通知结果。

2.2评标原则

2.2.1评标工作遵循公正、公平、科学择优的原则;

2.2.2评标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和条件进行,通过对投标人进行综合评价。

2.2.3评标小组按照评标办法和评标原则有选择或拒绝投标人中标的权利,并对所采取的行动不对投标人作任何原因的解释。

2.2.4废标: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为废标:

a.投标文件未按要求密封的;

b.投标文件未加盖单位公章或法人代表、委托授权代表未签章的;

c.投标文件实质性内容字迹辨认不清的;

d.投标文件提交的资料弄虚作假的;

e.投标文件中出现两项及两项以上投标报价的;

f.投标人迟到或未出席开标会的;

g.投标书逾期到达;

3.定标

招标人根据评标小组提出的书面报告和中标候选人排序进行研究后确定最后中标单位。

3.1在投标有效期内,招标单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选定的中标人。中标通知书中应写明中标价、签署合同的地点、时间。

3.2中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在接到中标通知书后积极与相关部门协调,由于中标人的原因以致无法签订合同,招标单位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推荐下一位候选人中标。

六、合同的签订

1.签订合同

1.1中标人应按中标通知书中规定的时间、地点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及相关文件。

1.2当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未按“中标通知书”要求的时间、地点与招标人签订合同时,招标单位将通知评标委员会推荐下一位候选人中标。

1.3招标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及评标过程中有关澄清文件均应作为合同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