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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牵头制定的国家职业卫生标准《职业卫生技术服务工作规范》GBZ 331—2024发布
更新日期:2024-06-03 下一篇 上一篇

202459日,《职业卫生技术服务工作规范》GBZ 3312024经国家卫生健康委批准发布。该标准为职业卫生强制性标准,由我院职业卫生评价所牵头,国家卫生健康委职业安全卫生研究中心、北京市化工职业病防治院、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职业卫生与中毒控制所等多个单位联合参与起草制定。该标准适用于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为用人单位提供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活动,规定了职业病危害的定期监测、现状评价和职业病防护设施与防护用品效果评价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基本要求、工作程序、工作内容和质量控制要求,具备科学性、先进性、适用性和可操作性,对规范职业卫生技术服务行为,提高职业卫生技术服务质量具有重要意义,为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的技术服务质量监督管理提供强有力的依据。

此次我院作为该标准的牵头单位,是我院近年来高质量发展的丰硕成果,充分展现了“省职防人”提供优质技术和医疗服务的决心。我院是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直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主要承担实施政府部门制定的职业病防治计划,承担职业病及职业相关疾病的防治、诊疗、康复、科研、培训、健康教育和基层指导工作,承担职业中毒、核辐射、化学物相关的评价、监测、检验、健康监护以及事故的应急救治和调查处理等工作。是国家临床重点专科(职业病科),职业病专科三甲医院,是国家化学中毒和核辐射医疗救治基地、全国唯一的国家移动核辐射事件卫生应急处置中心,国家化学中毒事故救治基地,国家职业病防治人才培训基地,广东省四个质控中心,还是广东省职业健康协会、中国毒理学会毒性病理学专业委员会挂靠单位,始终致力于建设国际一流、国内领先的医防融合、医研结合、医工交叉、以防促医,以医强防的职业病防治公共卫生机构和高水平职业病专科医院。

我院职业卫生评价所主要承担职业病危害评价工作,先后完成了1000多个国家或省重点项目职业病危害评价工作,拥有一支医工结合、开拓进取、锐意创新的优秀团队。所内共有硕、博士18人,中、高级职称14人。荣获职防系统首个省五四青年奖章集体、全国工人先锋号、省级青年文明号和省直巾帼文明岗等称号。拥有全国卫生系统首个省级职业健康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和防尘毒工程技术中心,为工程治理和防护用品效果提供产、学、研一体化研究平台。


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工作规范》GBZ 331—2024全文下载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