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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顺利通过国家农业农村部农药登记试验单位认定评审
更新日期:2020-08-17 下一篇 上一篇
         根据国家农业农村部84日公布的第321号公告显示,我院化学品毒性评价中心顺利通过农药登记试验单位(GLP)认定评审,认定试验范围包括急性毒性试验、重复染毒毒性试验和特殊毒性试验,是国内公共卫生领域内第一家具有开展农药慢性试验和致癌试验能力的农药登记试验单位,标志着我院化学品毒性评价中心质量体系和检测能力迈上了一个新的台阶。

我院在1997年获得原农业部农药毒理学试验A级资质,并在200220072012连续通过原农业部的考核,完成上万项农药毒理学试验。为加强农药登记试验管理,规范农药登记试验行为,2017年农业农村部对农药登记试验单位开展认定工作,所有通过认定的机构应当遵循《农药登记试验质量管理规范》。为适应此变化,2016年经省卫生健康委批准,我院毒理实验所、质量控制科、毒化监测所、信息装备科、总务科和科教科等多科室组建成立化学品毒性评价中心。院领导的指导下,该中心成员提高认识,统一思想,扎实推进各项申请工作的开展,不断完善农药登记试验单位质量体系建设,改建实验动物设施和试验场所,增购仪器设备,编制、完善相关标准操作规程,加大人员培训力度,提升技术水平。自20193月起,中心遵循《农药登记试验质量管理规范》运行,完成模拟试验11项,在12月递交申请材料并顺利通过资料评审。20205月,我院积极迎接农药登记试验单位认定专家组的现场评审,以优异成绩通过;20207月通过农业农村部综合评审,并完成公示。

通过农药登记试验单位认定,是集我院多方之力、多方之智的成果,是以全新体系管理进行毒理学试验的良好开端,化学品毒性评价中心不断提升质量管理和技术管理综合实力,开展各项化学品毒性评价工作,认真履行化学品毒性鉴定的职能,为我院职业卫生工作发挥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