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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职业健康检查管理办法》和《职业病诊断与鉴定管理办法》修订研讨会在我院召开
更新日期:2017-03-23 下一篇 上一篇


201721518日,国家《职业健康检查管理办法》和《职业病诊断与鉴定管理办法》修订研讨会在我院综合楼四楼礼堂召开。国家卫生计生委疾控局副局长贺青华、职放处长李光琳,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职业卫生与中毒控制所所长李涛,我院院领导瞿鸿鹰、胡世杰、陈嘉斌以及全国23名专家参加会议。会议由李涛主持。

会上,贺青华首先简要介绍了当前职业病防治工作的主要任务,强调要简化职业病诊断程序、扩大法定职业病名单以及落实职业病防治规划三条意见,建议专家讨论职业病诊断能否回归医学诊断,既方便劳动者就医,又符合当前职业病的实际情况。李光琳认为根据国务院的相关政策和文件,今年职业健康检查资质将由审批制修改为备案制,而且是形式备案,制定质量控制管理规范将是《职业健康检查管理办法》有效执行的关键和有力保障。瞿鸿鹰重点介绍了我省通过成立协会行业自律的方式对职业健康检查机构进行质量控制的模式。

会议重点了讨论了上海、江苏、浙江等地起草的《职业健康检查质量管理规范》。与会专家认为,相关材料总结了多年职业健康检查机构的质量管理经验,具有较好的借鉴意义,但应考虑中国的地区差异,对一些具体操作模块有所取舍和简化;要考虑质量控制管理与卫生监督之间的关系、职业健康检查质量控制中心的工作职责和工作流程、质量控制中心与挂靠机构间的关系、质量控制中心成立专家组的原则、职业健康检查质量控制与一般临床健康检查质量控制的关系、检查机构自身质量控制与质量控制中心质量控制的关系等。职业健康检查管理规范应明确质量控制中心的职责、工作程序、人员配置、质量控制频次、质量控制结果发布和应用等,避免与卫生监督的职能发生越位和交叉。

会议还对《职业健康检查管理办法》(修订上报稿)和《职业病诊断与鉴定管理办法》(修订稿)逐条进行了讨论。


会议现场

国家卫生计生委疾控局副局长贺青华发表讲话

各地专家代表发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