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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主评议行风工作简报第10期
更新日期:2011-09-26 下一篇 上一篇

民主评议行风“三好一满意”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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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职业病防治院民主评议行风

“三好一满意”活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1926


广东省职业病防治院

加强警示教育 规范医药代表行为

为深入开展民主评议行风“三好一满意”活动,进一步纠正医药购销领域和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根据省纠风办、驻厅监察组的统一部署,省职业病防治院结合本院实际,深入开展收受医药回扣专项治理工作,通过告诫警示、健全制度、加强巡查监控等措施,专项治理工作取得了一定实效。

(一)及时警示,警钟长鸣

针对医药购销领域的重点人员、重点部门,院行评办采取了具有针对性的警示、教育措施,告诫医务人员要恪守职业道德。通过在医生办公室、药房等地门口张贴“拒绝红包”、“谢绝医药代表”、“抵制回扣”的宣传牌,公布举报电话等措施,达到警钟长鸣、群众监督的双重效果。同时,院纪委、监察室和医务科不定期对我院各临床科室、药事采购人员进行诫勉谈话,使相关人员牢记树立党纪、法纪观念,从而保证专项整治工作的顺利推进。

(二)健全制度,惩防并举

为切实维护院内正常的医疗秩序和患者的合法权益,严厉打击个别医药代表的违规活动,医务科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了《广东省职业病防治院医药代表接待日制度》、《广东省职业病防治院医药代表排查和不良记录管理规定》,严禁任何科室及个人私自接待医药代表,规定每月最后一周的周五下午3:00-5:00为医药代表集体接访时间。通过不断完善预防和惩治收受医药回扣制度,提高了我院医务人员廉洁自律的自觉性,为深入开展收受医药回扣专项治理工作提供了制度保障。

(三)阳光用药,源头治理

根据《广东省医疗机构阳光用药制度实施意见(试行)》,我院制定了阳光用药制度(试行),成立了组织机构并提出实施办法。目前医务科正会同信息装备科,逐步完善“阳光用药”电子监察系统,对医师用药情况实行在线跟踪监控,对非常态化用药现象及时发现、提示、预警、纠错和规范的功能模块。同时,我院还与医药购销企业签订了《药品购销廉洁协议书》,强化监督,落实责任,从源头上杜绝医药购销及医疗服务中商业贿赂行为。

(四)重点监控,加强督查

近日,院行评办主任廖桂金院长率领行评办成员在我院海康门诊、怡乐门诊、住院部、药房等处进行巡查,对不遵守《医药代表接待日制度》、在非接待日时间来医院进行推销药品、洽谈业务的医药代表进行排查,对多名疑似医药代表予以劝阻、警告。院行评办将继续加强巡查的力度,通过不定期的巡查方式,与保卫科、临床科室、导诊护士上下联动,对发现的医药代表及时进行驱赶和干预。同时,行评办将于近期抽查医院监控录像,对发现医药代表违规活动等情况,立即予以调查核实,严肃处理。

二○一一年九月二十六日

1:医生办公室“谢绝医药代表”警示标识

2:中心药房门口“谢绝医药代表”警示标识